用安全审查制度捍卫国家网络空间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言人透露,我国即将推出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对于进入我国市场的重要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都将进行安全审查。

  在目前特殊的国际背景下,推出网络安全审查制度有什么意义,对于我国信息产业而言,又将意味着哪些机遇……

  就上述问题,法治周末记者近日专访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专家组组长沈昌祥。

  网络空间成第五大主权领域

  法治周末:我国即将推出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对进入我国市场的重要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将进行安全审查,确保安全性和可控性,这是不是同目前网络安全在国家安全中的地位变化密不可分?

  沈昌祥:2000年,我们在制定信息安全“十五”规划时,提出“信息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信息社会发展到现在,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了陆、海、空、天之后的第五大主权领域空间,重要性不言而喻。

  今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将网络安全提到了同国家安全并列的高度,并成立了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也说明了这种变化。

  法治周末:网络安全在美国社会中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沈昌祥:对于网络安全的重要性,美国早就意识到了,先是将其确定为国家的“政策”“计划”,“9·11”事件后,小布什意识到如果发生网络恐怖活动的话,问题将更为严重,当年10月16日小布什就宣布成立“总统关键基础设施保护委员会”,代表政府全面负责国家的网络空间安全工作。2003年美国正式发布了《保护网络空间的国家战略》,将其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

  2011年5月16日,美国非常明确地宣布,网络空间是国家主权空间,谁攻击了美国的网络空间,就等同于攻击了美国的主权领域,美国可以用军事等各种手段予以回击。在2010年,美国还启动组建了网络司令部。

  法治周末:美国作为全球网络信息技术最发达的超级大国,目前是否也有类似的安全审查制度?

  沈昌祥:美国在这方面是很不客气的,既然他把网络空间都上升为国家主权的高度,那么他是要保卫国家主权的,因此他审查信息技术产品是同审查武器装备一样对待的。如果评估出某一产品或者系统可能损害国家主权,那么将无条件禁止,没有什么好商量的。

  2006年联想通过激烈的竞争,获得了美国国务院电脑采购的订单,产品完全是美国生产的,也完全是IBM的产品,但是因为IBM的PC业务被联想收购,这次采购就以不符合美国国家安全利益为由被抵制了。

  华为、中兴通讯(000063,股吧)的遭遇也是一样。只要美国认为对他的国家安全、司法和公共利益构成影响,哪怕是潜在影响,就不能采购,而且审查不公开标准、不披露原因和理由,也不公开审查过程,也不接受你申诉,都是他自己说了算。

  法治周末:美国国内是否有相应的立法来支持他这一审查制度或者行为呢?

  沈昌祥:美国在这方面有着很完善的法律体系,尤其是“9·11”事件后,爱国者法案、联邦信息安全管理法案等陆续出台。像“棱镜门”的实施都是有法律依据的,是“合法”的,所以美国宣布斯诺登是叛国,要对其定罪,追究法律责任,这都是从法律角度来讲的,而不像外界理解的“斯诺登把一个丑闻泄露了出去”。

  美国不会因为斯诺登事件就不监控了,相反,它会进一步加强监控,而且是理直气壮的。对于其他国家的IT产品,他也要进行安全审查,防止产品提供者非法控制、干扰、中断用户系统。

  网络安全审查比食品安全检查还重要

  法治周末:“9·11”事件后,美国出台了爱国者法案,依据该法案,包括微软、雅虎、谷歌等公司都要同政府建立合作关系,加入监听项目,美国这种法律制度的安排,是不是也意味着我国采购这些公司的产品、技术和服务,本身就面临着很大的信息安全风险?

  沈昌祥:的确是这样的。美国相关法律规定,凡是出口的IT产品,都应该受到美国法律部门、安全部门审查和备案,所以他出口的东西,留有后门也好,还是留有攻击的漏洞也罢,都是明对明的。他这样做的目的也是公开的,即为了所谓的“不能影响美国的利益,美国的核心机密不能暴露给他国”,但是给其他国家的信息安全就带来了非常大的风险和隐患。

  法治周末:现在我国要推行网络安全审查制度,这也给我们审查他们的IT、网络产品提供了法律依据。他们的产品是否留有后门,或者存在安全漏洞,我国出于国家安全的考虑,对其进行审查也将是有法可依的、合法的行为。

  沈昌祥:对的,彼此应该对等的,但是我们做的比较晚了,其实我们已经很不对等了,我们吃了很多亏。联想、华为、中兴通讯的遭遇就是例证。这么长时间以来我们没有对等地处置,对我们的国家利益来说,已经造成了很严重的影响。

  不过,我们的安全审查制度并不是针对某一个国家、某一个产品,只要经过评估,认为相关技术产品对我国国家安全有影响,或认为存在潜在威胁,我国有权同样运用安全审查,该阻止的阻止,该不采购就不采购。在这方面,美国就是我们学习的样板,甚至我们也可以不说理由。

  法治周末:我关注到,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发言人并没有说安全审查制度只针对政府采购的产品,是不是意味着像电信、金融等重大领域采购的设备,以及老百姓用的信息技术设备都要经过安全审查制度的筛选?

  沈昌祥:是的,因为同国家安全、司法和公共利益牵涉的不光是政府采购。大家都认识到食品安全关乎公众利益,要对其严格检查,我认为,网络产品的安全审查甚至比食品安全的检查还重要,因为信息科技产品的安全与否,不仅影响公众利益,还关涉国家安全,影响更为全面。

  法治周末:我国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将从哪些角度来考察产品以及产品提供者的安全性和可控性呢?

  沈昌祥:首先是技术、产品本身是否安全;其次是产品提供者的资本背景,像此前美国国务院拒绝采购联想IBM的计算机,就是源于IBM的PC业务已经归属于联想,我们可以参照美国的做法。最后是产品提供者的信誉。

  法治周末:目前我们有了网络安全审查制度这个设想,下一步需要通过什么形式来体现?是不是需要修改政府采购法等相关的法律,或者要进行专门的立法?

  沈昌祥:这个不是现在才有的设想,我们已经就此多方面征求了意见,进行了充分的调研、论证。

  我认为可以对网络安全单独立法,最高院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也是可以走得通的。

  国内信息产业将赢得机遇和空间

  法治周末:出台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对于国内的IT行业意味着哪些挑战和机遇?

  沈昌祥:我们不仅要对从国外进口的产品进行安全审查,对国内的产品也一样要进行审查。安全审查制度对我们的国企、民营企业研发IT产品、安全产品、网络产品会有一个导向作用。

  要构建安全的网络空间,就必须有安全的产品来进行信息化。有了这个制度以后,大家就会按照怎么样有利于国家安全的方向去做,对不利于国家安全的产品就会避免,不去做。在方向明确、技术路线清晰之后,对我们产业往自主可控、安全可信的方向发展将起到推动和支撑作用。

  再者,目前大量的外国产品,对于我们国家网络安全是有威胁的,或者存在潜在威胁,是不安全的。对于这些产品,如果以前没有把握掌控的话,那就要采取一定的措施,这样将对我们真正安全、放心、可信的国内产品提供一个竞争的机遇,也可以留出一定的市场空间。

  法治周末:很多人认为,网络安全更多的是关乎国家利益,似乎同老百姓的关系并不是很密切,您怎么看待这种观点?

  沈昌祥:我举个例子,像Vista、windows8.1操作系统将杀病毒程序捆绑在一起,杀病毒软件就像是一个超级安全保密检查员,安装了这样的操作系统就相当于请了一个超级保密检查员,他可以登堂入室,把保险(放心保)箱打开,把里面的文件拿出来一个个比对,而这个保密员的可信程度是很成问题的。

  在网络不安全的状态下,老百姓上网时其实相当于在“裸奔”,有了安全审查制度,让老百姓用上安全的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没有了安全隐患,大家也能放心使用。这对老百姓来讲,也是个利好。